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学生科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持证明材料到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 ,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证件。
1)到接受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毕业生属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 凭报到证转移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人才服务机构存档证明。
2014年2月8日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其落户手续”。因此就目前而言毕业生要落户就不可能舍弃“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以前简单称《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持报到证可以办理工作报到、落户口、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续。报到证遗失不补发。
目前各地对于毕业生的限制体现在报到证上的有:没有报到证,外地生源无法落户;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予接受档案,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职称评定等等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除录取研究生或留学生外,其他学生都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就业,并拿到报到证。
除了落户外,报到证还有相当重要的作用。首先它是政府用以确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双向意向协议的凭证;同时也必须依靠它来确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因为只有拿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才能拿到报到证。